作为央企、国企去杠杆的重要抓手,“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始终备受关注。2017年从中央到地方公布的各项数据来看,虽然“僵尸企业”的清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从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各部委年度工作会议传递出的信号来看,“僵尸企业”的清退工作仍是2018年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昨日,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的“僵尸企业”,主要是指那些自身管理不善且经营效益不佳,只能依靠集团母体企业支持和政府主管部门照顾而勉强生存的企业。虽说其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或基本没有经营业务,但仍占用大量资金、土地等宝贵资源,其存在所带来的危害是多重性的。
付一夫解释称,一是浪费社会资源。一般来说,“僵尸企业”都需要银行和地方政府财政对其进行不断地输血,因而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被低效甚至无效占用,进而造成全社会范围内的生产要素配置扭曲,社会资源整体利用效率降低,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与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二是不利于形成一个公正高效的市场秩序;三是不利于资产监管,容易成为防控国资流失的盲区;四是损害了职工权益;五是容易引发金融风险。
基于此,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对于“僵尸企业”的清退工作均下了很大的决心。如在央企层面,2016年末,国资委已全面梳理出央企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共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截至2017年10月中旬,共完成571户“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和治理主体任务,其中通过市场方式清退的有218户,其他的都是通过兼并重组、管理提升来完成治理;再比如地方层面,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广州共有94家“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或强制清算程序退出市场,其中国有企业74家,占比约为78%。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预计,今年“僵尸企业”的清退速度预计将会加快,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部分国有“僵尸企业”将会得到合理的清退,包括资产处置、债务重组、职工安置等方式逐步引导市场出清。总的来看,“僵尸企业”清退工作的落脚点在于破除无效供给,引导资源转向有效供给,同时推动过剩产能有效转移释放,同时也要做好局部金融风险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