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2月19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黄炜作为证监会负责人出庭应诉引发关注。在庭审中,一审败诉的欣泰电气认为,证监会给公司开出的退市罚单过重。但证监会回应量罚适当,且没有证据证明欣泰电气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尽管二审并未当天判决,不过在外界看来,欣泰电气想要改判“几乎不太可能”。
作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亦是A股首家因欺诈发行退市的上市公司,欣泰退(300372.SZ)(即欣泰电气)已于8月25日完成退市整理期最后的交易,正式退市。但黯然离场四个月,这家公司并未放弃最后的翻盘机会。
有专业的证券法人士认为,这类事件的增多,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当前证监会执法比从前更为严格,申辩或者上诉进行博弈,则是被罚者应有的权利,上市公司或者被罚个人虽然可据此拖延处罚,但“该来的总是会来”。
据悉,2016年7月5日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欣泰电气随后表示不服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于2017年1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证监会胜诉。欣泰电气再度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