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沈亦伶
即将过去的2017年,中国经济稳中有进,保持向好态势,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提升,活力更足,气质更佳。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举行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国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就保障天然气供应、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经济运行态势向好,固定资产投资有条不紊推进
用电量指标,一向被视作“经济风向标”。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说,今年前11个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约5.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二产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1%和5.5%,增速分别提高1.9和2.9个百分点。
三大产业中,第二产业表现尤为突出。1—11月,二产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59.8%,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了3.9个百分点。其中,增长较快的是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业和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增速分别为10.3%、10%和7.5%。此外,三产用电也实现了两位数较快增长,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同比增长14.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3.5%。
经济运行态势向好的同时,固定资产投资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11月份,国家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6个、总投资720亿元,主要集中在高技术、水利等领域。今年,全国新开工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17项,投资总规模达到4941亿元,重点投向西部地区铁路、公路、大型水利枢纽和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据统计,从2000年至2017年,西部大开发累计新开工重点工程317项,投资总额达6.85万亿元。“这些重点工程的开工建设,不仅有力改善了西部地区的基础条件,也带动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为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孟玮说。
“十三五”时期,我国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明确要求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8%,能耗总量增速约2.8%,预计能完成能耗强度降低3.4%以上、能耗总量控制在45亿吨标准煤以内的年度目标。
温暖过冬,“煤改气”没到位的允许煤炭取暖
今年入冬以来,受北方地区取暖需求增加,以及部分气源不稳定等因素影响,我国天然气资源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北方地区的用气量达到了夏季的3.5倍,部分省区市甚至更高。
“今年1—11月,全国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09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9%,因工业生产、燃气发电、化工等领域用气需求较快增长,加上‘煤改气’需求增量较大,天然气消费量呈现两位数增长,比上年增速快12个百分点。”孟玮告诉记者,为缓解供需紧张状况,他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方协调:
一是挖掘潜力增加产量。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加快天然气产能建设及地面配套工程投产,尽最大努力挖掘气田增产能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液化天然气(LNG)现货采购。今冬明春采暖季原计划采购进口LNG共248船,合气量245亿立方米。在此基础上,增加采购39船进口LNG,增加资源供应约35亿立方米。
三是有序开展资源互济,实现“南气北调”。在天津、浙江、福建、广东等地通过油气企业之间资源互换,增加北方取暖地区天然气供应。
四是充分挖掘能源品种替代潜力。组织地方和电力企业适量压减燃气发电机组用气,较12月初压减发电用气800万立方米/日。
五是充分发挥储备天然气调节作用。保持各大储气库持续满负荷采气,采气量接近8000万立方米/日,同比增长30%以上。
六是发挥非居民大用户的调峰作用。针对近期情况,有关供气企业已与直供大工业用户、城市燃气企业对接,根据保民生需要,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
孟玮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居民供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油则油,“煤改气”到位的要确保供气,“煤改电”“煤改气”没到位的允许使用煤炭取暖,有条件的尽可能做好洁净煤供应工作,“目前不具备条件的要尊重当地群众取暖习惯,以确保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多方着力,为民企境外投资提供指引
民营企业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参与者,但近年来部分企业在境外投资也出现了违规经营、盲目决策、恶性竞争、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日前发布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主要从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加强境外风险防控等5个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编制《行为规范》,就是希望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提供一个指引,帮助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同时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孟玮介绍。
为抓好这一《行为规范》的落实,国家发改委将主要从3个方面着力:一是做好指导协调。企业境外投资活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驻外使领馆、行业组织等,各单位将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指导协调工作。二是强化服务保障。按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为符合条件“走出去”的企业,使他们“走出去”更加便利。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有关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体系的完善,为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此外,为激发民间投资有效活力,国家发改委新近印发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从分类施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科学合理设定社会资本方选择标准,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等10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据统计,2014年以来已公示中标人的5718个PPP项目中,国有企业中标PPP项目个数占比约为53.5%,中标金额约占75.9%;而民营企业中标项目个数约占46.5%,中标金额约占24.1%。今年1—10月,PPP项目较为集中的公共设施、水利和环境管理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4.5%,比整体民间投资增速高18.7个百分点。(本报记者 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