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刘育英)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和宣贯,部署下一步工作。
据了解,危化品企业需要搬迁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化快速发展而导致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是企业的外部原因,搬迁改造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目标: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化品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或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已先后组织开展3次摸底调查,截至2016年底,共收到各地上报的需要搬迁改造的项目957个,总投资7540亿元人民币。
《指导意见》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组织开展摸底评估;二是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四是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五是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六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说,加快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要充分认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