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融办:暂缓P2P、网贷等工商登记,备案不构成认可
澎湃新闻
11月22日,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贷机构管理工作的公告。公告指出,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期间,暂缓对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网贷”“网络借贷”“P2P”等字样的企业进行注册登记等工商登记事项,金融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认可和评价。
厦门市金融办还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恶意炒卖企业名称、违规变更股权等行为予以打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以下为全文: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我办就相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期间,除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核准外,暂缓对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网贷”“网络借贷”“P2P”等字样的企业进行注册登记等工商登记事项。
二、对恶意炒卖企业名称、违规变更股权、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我办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目前已完成整改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按程序和要求申请备案登记,依法合规经营。金融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