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最新公告显示,11月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的成都、南宁、西安、沈阳4个铁路局的名称变更已经通过核准。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启动公司制改革之后,首批通过名称变更核准的4家铁路局。
上述4家铁路局核准的新名称分别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除了上述4家名称核准已通过的铁路局之外,铁路系统内部发布的各种信息显示包括济南、昆明、兰州、南昌、郑州、太原等6家铁路局都已经公开使用“中国铁路***铁路局有限公司”的名称,青藏铁路公司也已经使用“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
如此,中国铁路总公司旗下18家铁路局(公司)正式、非正式进行名称变更的总数已经达到11家,北京、武汉、上海、哈尔滨、呼和浩特、乌鲁木齐6家铁路局,以及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的名称没有变更。
这些铁路局(公司)名称的变更仅是中国铁路总公司内部公司制改革的一个侧面。事实上,中国铁路总公司已启动总公司本级、铁路局、总公司所属非运输企业3个层级的公司制改革。
据悉,对于铁路局层面的改革,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研究确定的改革进度是2017年11月底前依法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9月17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召开了党建暨公司制改革工作会议。这次会议被称为是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陆东福强调要积极稳妥、周密细致地推进公司制改革,开创国铁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振芳对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方案进行了解读,18个铁路局(公司)还做了表态发言。
该次会议之后,各铁路局频繁出现人事调整。在铁路系统发布的一些公开信息中,一些新任命人员的头衔也直接出现“中国铁路***铁路局有限公司”的提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系统的公司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9月17日的会议上,陆东福说明了国铁公司制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则,比如坚持国家铁路的基本定位,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不动摇,坚持处理好国家和国铁企业的权责关系,坚持党对国铁企业的领导,坚持以确保铁路安全稳定为前提,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