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经历了哪些变革?
先来回顾一下前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议题的主要变化:
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时间
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
背景:亚洲金融危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高企重点议题: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
工作重点:
金融监管改革: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另外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改成9个大区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得以加强。
银行改革:中央决定央行管理体制变革,并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处理从国有四大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同时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银行资本金;将13939亿元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措施。
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时间
2002年2月5日至7日
背景:中国加入WTO重点议题: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待条件成熟上市。
工作重点:
金融监管改革:撤消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履行银行、信托监管职责。
银行改革:中央决定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快速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酝酿、统筹、部署国有银行改革方案,改革农信社。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时间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
背景:进一步深化改革重点议题: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建设现代银行制度,稳步有序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推进国开行商业化运作。
工作重点:
金融监管:成立中国外汇投资公司,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健全金融法制,加强对跨境短期资本流动特别是投机资本的有效监控,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继续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
银行改革:中国农业银行实行整体改制、国家开发银行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时间
2012年1月6日至7日
背景:地方债务问题凸显重点议题: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
工作重点:
金融监管: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加强改善金融监管,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构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金融机构改革:推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切实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引导、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