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就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布了中央和省两级收费目录清单,打造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一张网”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新社发 康亚风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该负责人透露,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实行中央一级审批,由财政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分别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价格部门批准,重要的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过持续清理规范,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1项,减少幅度为72%,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减少幅度为69%;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到21项,减少幅度为30%。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均约14项,其中涉企收费平均约3项。总体来看,政府性收费项目已大幅减少,企业缴费负担明显减轻。
该负责人强调,为加强社会监督,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财政部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布了中央和省两级收费目录清单,打造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一张网”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该负责人指出,实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中央和地方持续推进。下一步,财政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动态管理。为确保收费目录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收费基金项目和政策内容发生变化时,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各省(区、市)对本地区目录清单承担主体责任,因政策变动需对收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的,应将相关调整依据等政策文件及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调整相关收费目录清单,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同步调整本地区收费目录清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以清单为依据,对各地区、各部门收费基金项目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清单之外的各种乱收费,确保收费目录清单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