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结算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简称“债券通”)北向通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规则,明确“债券通”北向通是指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北向通”下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简称“香港金管局CMU”)之间的登记托管结算等相关业务适用本规则。
规则要求,“北向通”的结算过程中,香港金管局CMU作为结算一方,已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作为结算另一方。债券过户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债券业务系统办理,资金支付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办理。香港金管局CMU为参与“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提供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