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谈我国首次发布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
6月26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首次发布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2015年统计数据。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就此介绍了相关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服务贸易统计包括服务进出口和附属机构服务贸易 (简称FATS)。前者涵盖《服务贸易总协定》定义的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和自然人移动三种模式,大多数国家开展统计并发布数据;后者针对商业存在模式,分为内向FATS(相当于服务进口)和外向FATS(相当于服务出口),仅部分发达国家发布年度数据,且滞后两年。FATS统计和服务进出口统计相结合,能更全面反映一国的服务贸易发展状况。
此次发布的我国2015年附属机构服务贸易数据具有如下特点:
FATS规模远大于服务进出口规模。2015年,我国内向、外向FATS销售额合计13.7万亿元,远高于当年4.1万亿元的服务进出口额。这与发达国家(地区)的情况类似,美国、欧盟FATS销售额约为服务进出口额的2倍。
内向FATS大于外向FATS。2015年,内向FATS服务业企业99589家,销售收入8.65万亿元;外向FATS服务业企业13775家,销售收入5.02万亿元。外向FATS服务业企业数量、收入均远低于内向FATS,表明我服务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
FATS行业分布较为集中。内向FATS前三大行业为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合计占比76%;外向FATS排名前三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房地产,合计占比89%。
贸易伙伴主要为发达国家(地区)。内向FATS销售收入排名前五的国家(地区)为中国香港、日本、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和美国。外向FATS销售收入排名前五的国家(地区)为中国香港、新加坡、英国、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