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0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为进一步与沿线国加强战略对接与共同行动,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蓝色伙伴关系,共筑和繁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制定并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
该设想是自2015年3月28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领导人成果之一。
国家海洋局官员20日在北京表示,中国政府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致力于推动联合国制定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海洋领域的落实,愿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一道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海上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的合作平台,建立积极务实的蓝色伙伴关系,铸造可持续发展的“蓝色引擎”。
设想提出,要重点建设三条蓝色经济通道:以中国沿海经济带为支撑,连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经南海向西进入印度洋,衔接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共同建设中国-印度洋-非洲-地中海蓝色经济通道;经南海向南进入太平洋,共建中国-大洋洲-南太平洋蓝色经济通道;积极推动共建经北冰洋连接欧洲的蓝色经济通道。
同时,开展海上航行安全合作。中国政府愿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参与双多边海上航行安全与危机管控机制,共同开展打击海上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领域活动,共同维护海上航行安全。
设想提出建立蓝色经济合作机制。设立全球蓝色经济伙伴论坛,推广蓝色经济新理念和新实践,推动产业对接与产能合作。共同制定并推广蓝色经济统计分类国际标准,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蓝色经济评估。打造海洋金融公共产品,支持蓝色经济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