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资本犯罪:金融业为何容易滋生犯罪》
作者:史蒂芬·普拉特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郑渝川
众所周知,当金融业充斥着冒险创新,对于风险置之不理的时候,就很可能上演意料之外的重大危机。经济学界在对金融危机提出反思时,通常聚焦于市场、模型的有效性,批评者将高风险金融产品视为危机之源。但金融危机绝不仅仅是经济学家、投行精英们误判风险的危机。
例如,贝尔斯登被低价接管收购,雷曼兄弟破产的惨痛危机刚刚过去四年,摩根大通就因为在涉及信用违约掉期的不良交易中损失了数十亿美元,被控监管缺失、风控不到位。这桩名为“伦敦鲸”的事件令摩根大通为此支付了高达9.2亿美元的罚款。而金融危机期间,美国银行蓄意曲解抵押贷款支持债券和其他金融产品,不择手段实施欺骗性销售,更被美国司法部门视为犯罪行为,最终使得美国银行支付了166亿美元的罚款。
全球著名的金融犯罪研究专家、乔治城大学法学研究部客座教授、世界银行与联合国合作发起的被盗资产追回倡议项目的参与者史蒂芬·普拉特指出,金融业的许多常见经营行为,不仅引发了道德风险,在交易伦理上存在问题,而且很多时候还大大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低界限,成为可耻而危险的金融犯罪。
史蒂芬·普拉特所著的《资本犯罪:金融业为何容易滋生犯罪》一书,近日被引进到我国出版。这本书深入分析了金融业在贪腐、海盗、恐怖主义融资、欺诈、逃税、制裁和人口贩卖等活动中起到的作用,剖析了相关金融企业为牟取丰厚收益不惜对抗涉及国家金融监管法规、刑事法律的种种手法,并就改善金融服务体系、强化金融监管特别是对金融犯罪的监管和打击,提出了一揽子切实可行的建议。
书中在谈到贪腐、海盗等犯罪方式的洗钱路径时指出,这些犯罪分子要成功实施犯罪、避免被侦查发现、从犯罪中获益、保留犯罪利益,每个环节都离不开金融业的帮忙或利用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的设计缺陷。要打击洗钱犯罪及相关联的贪腐等犯罪,就应当深入分析这些犯罪的运作方式,要敦促金融机构加强相关内控流程和制度建设,在推出金融创新项目时评估遭洗钱犯罪利用的可能。书中指出,近年来一些国家出现了犯罪分子垂青投资基金,用以便利地转移财富以换取非法产品或服务的现象,而一些金融机构也利用投资基金以掩盖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这些都极大地暴露了相关金融产品、服务的设计缺陷。而近年来广受关注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也成为犯罪分子青睐的对象,亟待通过加强国家金融监管及跨国合作的方式增强治理防堵。
本书同时讨论了近年来在国际上引发强烈争议的离岸金融问题。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痛斥离岸金融,认为其存在的理由不过就是为逃避监管、避税、协助犯罪、腐败等目的服务。而开曼群岛等区域回应说,离岸金融中心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助推了金融创新。本书作者认为,其实近年来离岸和在岸的区别越来越小,而围绕离岸金融引发的争议也使得许多离岸金融中心受到聚焦关注。当前各国应当继续加快推动离岸区域建立法定银行保密制度和反洗钱法,对信托和企业服务进行必要监管,建立强制披露企业所有者身份信息的法律,从而在不伤害离岸金融中心合法竞争力的前提下压缩金融犯罪的可行空间。
本书作者也指出,金融犯罪不断发生尤其是知名、大型金融机构反复涉及其中,这跟近几十年来金融业的运作方式有关,即推崇知识、技能的专业性,以赚钱效率与多少为最重要的考量,很少提及道德标准也没有将之进行有效的细化转化。“长期以来,在金融业内部,那些承担风险的人会挥动马鞭、耀武扬威,而那些被赋予风险管理责任的人则长期被视为二等公民”,这不能不说是金融文化的偏畸。
书中深入分析了与毒品交易、腐败、海盗、人口贩卖和非法移民、恐怖主义融资等相关的金融犯罪,指出现有金融服务体系和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为犯罪操作创造了空间。为此需要各国的立法部门、执法单位和金融机构一道致力于修补漏洞。按照本书作者的分析,金融业应当进一步提升内部风险控制的等级,更加重视金融犯罪风险管理,敦促金融机构防止并监测客户滥用金融资源从事洗钱及其他犯罪的勾当,为金融机构内部职员洞察可疑客户、行为和交易建立必要的正向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