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王优玲)记者18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2016年质检总局共实施法检商品重量鉴定19.33万批、19.94亿吨。其中,逾20%批次“缺斤少两”。
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孙文康18日说,2016年质检总局实施的法检商品重量鉴定中,共发现短重3.97万批、389.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3%、17.1%。据了解,质检总局对能源和原材料实施法检商品重量鉴定,对服装等则不需进行重量鉴定。
孙文康在进口产品白皮书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说,从短重重量来看,铁矿、原油、煤炭、天然气/液化气、大豆等五类商品的短重重量分别占短重总重量的82.5%、6.1%、4.3%、2.3%、1.8%。其余依次为原料性废物、动植物油、成品油、粮谷、液体化工品等。
根据2016年度全国进口法检商品贸易欺诈风险分析报告,2016年短重具有商品种类范围广、短重金额大、高风险口岸多、短重风险因素复杂等特点,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贸易形态,进口法检商品反欺诈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报告称,受到各口岸检验检疫局严格把关的压力,涉及索赔的重大短重案例同比下降明显,然而短重在5‰以内的案例却大幅增长,国外发货人涉嫌利用合同条款实施“隐性贸易欺诈”。
孙文康说,短重风险较高的国家有巴西、朝鲜、越南、伊拉克、澳大利亚等。进口短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产品自身特点造成的;也有国外供应商不讲信誉,故意缺斤短两造成的;还有因合同规定不合理、计量方法不一致造成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