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国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建筑单位,不得在技术上预留违规加建烟道、管井等设施的条件,否则依法处理等。
这次对商业办公研发用房的调控要点有:
1、规定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
2、同一楼层内,设有套内专用卫生间和茶水间的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楼层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
3、套内建筑面积小于150平的单套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层办公面积的50%。
4、研发用房单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80平。
5、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建筑单位,不得在技术上预留违规加建烟道、管井等设施的条件,否则依法处理。
6、下发之日起,也就是5月8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已通过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建设项目,按原审批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