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10日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2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并实施了自贸协定。下一步,将与2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自贸区建设。
目前,不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水平比较低,经贸往来比较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沿线地区大部分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程度还不深,参与全球分工的水平还不高,经济发展总体规模还不大,所以相互之间的贸易水平还不高;另一方面,增长潜力、机遇和挑战并存,这一区域内的国家很多资源要素禀赋是互补的,今后相互之间的投资和贸易潜力非常大。
“我们也采取很多措施,包括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这是促进贸易和促进相互投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道路相通了、基础设施相通了、标准相通了,今后贸易会越来越多。”钱克明称,“相信未来随着这个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标准的对接和发展规划的衔接,未来的贸易会快速增长。”
钱克明表示,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商务部将与格鲁吉亚签署自贸协定,与蒙古启动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并将与20个沿线国家推进自贸区建设,其中包括开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合会、中国-马尔代夫、中国-斯里兰卡和中国与以色列的自贸区谈判,与尼泊尔、孟加拉、摩尔多瓦等国家开展自贸协定的联合可行性研究。我国与巴基斯坦、与新加坡已经有了自贸协定,现在开展新的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此外,在亚太自贸协定项下,我国与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这四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结束了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目前正在抓紧准备实施。(程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