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中国金融》2017年第9期撰文称,长期来看,投融资合作不是单向的资金支持,需要各方共商共建,构建共同付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利益共同体,同时还需要借助市场力量,最大程度地调动各种资源,确保可持续性。基于这些考量,“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合作应以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互利共赢”为原则。
一是“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合作,资金需求量巨大,单靠政府难以提供足够的资金,必须动员市场的力量。同时,所需资金单个国家也难以负担,必须动员沿线国家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有效利用全球资金,是“一带一路”建设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的应有之义。
二是多数“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果投融资不可持续、出现中断,不仅会影响项目进展和经济效益,甚至可能带来政治上的不利影响。这要求沿线各国齐心协力,各方加强合作,促进政府和市场力量有效对接,提供长期的可持续资金。
三是“一带一路”建设不是某个国家的“独角戏”,倡议之初就强调要共商、共建、共享。只有通过互利共赢将各国联系在一起,才能打造利益高度融合的命运共同体。有资金实力的国家和有项目需求的国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商合作大计,各施所长,各尽所能,通过共建实现共享成果。
周小川指出,搞好“一带一路”资金融通,需要积极推动构建并不断完善以市场化、可持续性、互利共赢为特征的投融资体系。根据现有的实践,这一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运用开发性金融、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积极发挥本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
周小川最后强调,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需要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沿线国家以及国际资本等各方资源,通过用好开发性金融、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布局、更多地使用本币等多种方式,确保投融资的可持续性,将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理念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