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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19:58来源:证券时报
据齐鲁网报道,山东省住建厅近日下发通知,从4月15日起,山东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囤房炒房专项行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须一房一价申报,利润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价格进行核查。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须按照核准的一房一价,面向社会公开销售,3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3个月后房屋价格确需调整时,须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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