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 作为中国证监会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创新举措,持股行权试点正式扩围至全国。
4月14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宣布,近日,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报送的《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地区扩展至全国。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持股行权工作的实施主体,投服中心下一步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从持有全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健全工作制度和流程、审慎选择行权事项和探索创新行权方式等四方面做好持股行权扩围工作。
持股行权试点效果明显
投服中心是经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一家公益性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其职责之一。持股行权是指投服中心通过公益性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通常为每家一手股票),以股东身份、市场角度、法律手段,履行公司法、证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股东权利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依法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自2016年2月试点以来,投服中心已持有三个试点地区共565家上市公司股票,并积极行使查阅权、质询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向181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对《公司章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共提出388条建议,内容涉及投票机制、分红制度和反收购条款。二是以现场查阅、参加股东大会的形式,对17家公司进行现场行权,重点针对高送转配套股东减持、不当反收购限制条款、投票机制及分红制度、公司治理规范性等事项提出问询和意见建议。三是参加13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和1场投资者说明会,对重组不确定性、估值合理性、经营可持续性、业绩承诺可实现性等方面提出问题,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四是针对万宝之争、一汽轿车违反承诺、ST慧球1001项议案等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件公开发声8次,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公司治理,倡议股东行使权利。
上市公司普遍认可持股行权工作,认为投服中心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专业、客观提出合理意见,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积极采纳投服中心提出的相关建议。广大中小投资者通过网络评论、论坛跟帖等方式积极回应、热烈拥护每次行权活动,并在投服中心的示范引领下,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市场及舆论反映积极正面,主要财经媒体和门户网站积极报道、主动转载持股行权活动,公司治理专家、市场人士、资深评论人士、舆情测评机构等给予持股行权工作高度评价。
四方面举措做好扩围工作
据介绍,按照证监会的部署和《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的工作安排,投服中心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持股行权扩围工作。
一是持有全市场上市公司股票。投服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和交易规则,购买三个试点辖区外的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每家一手(100股)A股股票,原则上持有股票后不再进行交易,持股情况会及时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告。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权工作。投服中心将健全完善持股行权线索发现、行权决策、行权实施、信息披露和对外宣传等行权业务工作规则和实施流程,实现持股行权公开科学规范;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信息保密、行权信息公开、舆情预警等风险防范机制,保证持股行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审慎选择行权事项。持股行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投资者权益维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明确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从而涉嫌侵害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救济权等权益的事项,示范行使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
四是探索创新行权方式。投服中心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继续通过发函、参加股东大会、现场查阅、现场问询、公开发声、提起诉讼等方式,行使股东查阅权、建议权、质询权、表决权、诉讼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的股东权利,并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行使提案权、股东派生诉讼权等有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的权利。
投服中心上述负责人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投服中心将继续坚持普通股东地位,突出问题导向,完善行权工作信息披露等行权工作规范,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