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27日称,继第一批11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之后,近日又有东方海外、阳明海运、万海航运、太平船务、川崎汽船、以星航运、阿联轮船等7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主动致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THC)收费行为,调整收费标准。
去年以来,根据企业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对我国市场上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收取码头作业费等附加费的行为开展了执法调查。已有中远海运、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航运、达飞轮船、美国总统轮船、赫伯罗特、长荣海运、现代商船、日本邮船、商船三井、中外运等11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主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收费行为,提出调整收费标准。
据测算,两批共18家船公司码头作业费调整每年可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约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