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关注珠海中富违约风险
3月13日,深交所发布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对珠海中富票据存在的违约风险要求从3方面补充说明。
关注函显示,2017 年 3 月 11 日,珠海中富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风险提示公告》,就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2 珠中富 MTN1”)兑付本息存在不确定性作出了风险提示。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珠海中富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珠海中富为兑付“12 珠中富 MTN1”项下的本息已经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担保、增信措施;
2、珠海中富已经采取和拟采取的担保、增信措施的充分性、目前筹措相关资金的进度,并结合该债券到期时间、本息金额及其他要素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如是,请明确提示风险;
3、结合公司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尚未到期的银团贷款、中期票据、关联方贷款及其他贷款的还本付息金额、展期情况和偿还期限)、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详细说明目前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深交所指出,珠海中富应在 3 月 24 日前就上述问题作出专项说明并报送,涉及信息披露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