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近日与香港证监会密切合作,果断出击,迅速查办了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以及唐汉博、唐园子操纵市场案,日前,证监会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两案罚没款合计超过12亿元。
证监会发布称,经查实,在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中,唐汉博及其操盘手王涛利用三个香港账户和1个内地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对倒等手法,对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实施操纵行为,非法获利4188万余元。在唐汉博、唐园子等操纵市场案中,唐汉博及其操盘手袁海林、袁超、唐渊琦等操纵“同花顺”、“杰赛科技”、唐园子操纵“广发证券”,唐汉博、唐园子等共同操纵“新希望”和“博云新材”,涉案操纵行为非法获利共计约为2.5亿元。证监会依法从重对涉案当事人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两案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
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是“沪港通”两年来查处的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件。而这已经是证监会第三次对唐汉博进行顶格处罚了,证监会网站显示,2014年5月27日和2015年9月25日,证监会分别下发了对唐汉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年9月,证监会披露,唐汉博控制12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购等方式操纵“银基发展”(现更名为*ST烯碳,)股票价格,获利252.89万元。被证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52.89万元,并处以1264.45万元罚款。
2014年5月,证监会披露,唐汉博控制9个账户于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期间采取虚假申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华资实业证券交易量和价格,实际盈利649.40万元。证监会开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49.40万元,并处五倍罚款,即3247.02万元,罚没款共计3896.43万元。
令人诧异的是,屡屡操纵股价,屡遭证监会重罚,唐汉博究竟是为何如此大胆?
唐汉博是何方神圣?
根据证监会公布消息,当事人唐汉博,男,1973年12月出生,目前住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在2015年9月份唐汉博被处罚时,其住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唐汉博是在2006年牛市中崛起的。曾在联合证券、宝盈基金、深圳国城投资任职,从业经验丰富。据称,唐汉博原来在联合证券担任投资经理,在2006——2007年的牛市中,用融资杠杆等办法大赚一笔。
2006年3月8日,在深圳国诚任职期间,唐汉博曾在媒体发表一篇名为《宁可错过,不要做错》的文章。文章中,唐从宏观经济分析到上市公司基本面,从市场策略讨论到投资理念,可以看得出,唐汉博具备扎实的研究功底。然而,对比唐汉博后来走上的屡次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的道路,这篇文章的标题却有几分反讽的意味。
这个曾经告诫投资者“宁可错过。不要做错”的超级牛散,现在却已经成了资本市场的惯犯。
交易之外,唐汉博的团队组织体系也日益严谨,不断升级。唐汉博的核心团队主要成员包括其胞弟唐园子,其表叔袁海林,还包括其校友胡捷。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资料,唐园子1978年1月出生,住址在南京市秦淮区九龙盛世园4号,唐汉博之弟;袁海林则是1974年2月出生,住址为深圳市盐田区,唐汉博表叔;唐渊琦是1982年4月出生,住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唐汉博表弟;袁超是1989年8月出生,住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唐汉博表弟;胡捷则是1974年7月出生,住址为南京市江宁区。
作为A股市场的老将,唐汉博在违规操作中,十分谨慎。唐汉博每次在股市中狙击,会刻意选择在酒店中,利用公共网络进行行动,以图避开监管者的追踪。同时,唐汉博的资金是通过多个个人账户进入市场,形成一个账户组。比如唐汉博在2012年操纵华资实业时,用的是9个自然人账户,在2014年操纵银基发展时,利用12个自然人账户。
此后,唐汉博的组织和运营开始升级,团队核心成员分散到国内各地进行交易,更多地由团队核心成员出面交易,之所以如此选择,就是为了规避证监会的稽查人员的视线,用没有亲戚关联的人的账户,分布在各地,相当于把大笔资金化整为零,伪装成散户自然交易行为。
而在利用沪港通操纵小商品城的案件中,唐汉博已坐镇香港,利用海外账户回到A股进行交易。之所以选择到香港,是因为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是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调取数据,而香港证券交易所的数据系统是独立于体系之外的,因此在香港交易,能更大程度上避开证监会的目光。
不怕死的男人:三次操纵股市风格皆相似
在唐汉博三次操纵股市的过程中,其特征也都是十分明显,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连续集中交易,第二,大量反向交易和对倒交易,虚增证券成交量。第三,虚假申报撤单,诱导投资者跟风。
最近一次:操纵小商品城
3月10日,证监会披露,2016年2月4日至6月23日,唐汉博的账户组在56个交易日中交易小商品城,期间累计买入4.60股,成交金额33.89亿元,成交均价7.36元,累计卖出4.60亿股,成交金额34.38亿元,成交均价7.47元,至期末无余股,共计获利4188.42万元。小商品城一案中,没收唐汉博涉案操纵行为违法所得4188.42万元,并处以2.09亿元罚款对王涛处以60万元罚款。
我们不妨来看看其对小商品城股价是如何操作的?
第一阶段:
1、2016年2月4日至15日,初步建仓阶段,其买入小商品城1429.10万股,成交1072.84万股,成交金额6680.19万元。
2、16日至18日,是其拉高式建仓阶段。
3、2月19日、2月22日是初步卖出获利阶段
4、 2月24日至2月25日,维持股价阶段
5、3月1日至3月2日,再次拉升股价阶段
6、3月3日,卖出获利阶段
第二阶段:
1、2016年3月4日至3月16日,维持股价阶段
2、3月17日至3月18日,再次拉升股价阶段
3、3月21日,卖出获利阶段
第三阶段:
1、3月23日至3月29日,加仓阶段
2、3月30日至4月8日,逐步卖出阶段
3、4月11日至4月14日,加仓拉抬股价阶段
4、4月15日,拉高出货阶段
第四阶段:
1、4月20日至4月25日,加仓及维持、拉抬股价阶段
2、4月26日至2016年6月23日,卖出获利阶段
往前追溯唐汉博的前两次被处罚,也基本都是同样的套路。
2012年2月底首次操纵华资实业
第一阶段:账户组建仓,合计买入845万股
2012年2月27日下午2点前后,还有一个小时就收盘,华资实业的股价平淡无奇。突然,从13:50开始,华资实业的成交量迅速放大,在华资实业当天的分时走势图上,代表成交量的细柱平地拔起,意味着有大笔的资金在持续买入。但这个阶段,股价并没有特别大的波动,还是围绕着全天平均的5.94元上下波动,但是,在14:53:48及随后不到一分钟之内,报价档位上,突然出现了四笔巨额买单,申报买入的数量惊人,分别达到了当时买一档委托单的178、34、6、66倍,股价随之快速跳高,从5.94元跳升到6.1元的高点,随后略微回撤,收盘涨幅2.8%。
第二阶段(2012年2月27日14:53:48至2月28日15:00:00),该账户组拉抬股价,合计买入1799万股、卖出180万股。
更大的刺激在后面,2012年2月28日上午11点前后,华资实业的股价再次强劲攀升。于14:30前后涨停,在涨停价格上,出现了一笔381万股的申报买入,使得股票死死地封在涨停板上,那一刻的股价为6.62元。
第三阶段(2012年2月29日至3月2日),账户组卖出,该阶段账户组合计卖出3082万股、买入747万股,余股已全部卖出。
2月29日到3月2日,股价依旧惯性维持在6.16元之上,唐汉博迅速把手里的2300多万股股票抛售一空,这一单获利650万元左右,如果以1.5亿元的本金计算,这一票用了一周时间,盈利率为4.3%。
在此期间,2012年2月26日至3月4日,唐汉博入住北京亚洲大酒店。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唐汉博控制的10个账户主要使用同一台电脑在北京亚洲大酒店进行下单委托。其中,唐汉博控制的9个账户中的大部分账户都在亚洲大酒店使用A电脑下单交易“华资实业”,使用其它电脑下单交易“华资实业”的账户在当日均有使用上述电脑在亚洲大酒店登录的记录。
北京亚洲大酒店隶属锦江集团旗下,系五星级大酒店,位于繁华的北京东二环商务地段,毗邻使馆区、工体。
2014年5月,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唐汉博控制“张某金”等9个账户,于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采取虚假申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华资实业”证券交易量和价格。致使华资实业收盘价从2012年2月27日的6.02元上升至3月2日的6.36元,其个人实际盈利649万元。对此,证监会没收其违法所得649.4万元,并处5倍罚款共计约3896万元。
操纵“银基发展”二进宫
华资实业一战,唐汉博展现了自己的生猛,通过资金优势生拉硬拽,2012年8月1日至9月10日,唐汉博对银基发展出手。
唐汉博控制12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购等方式操纵银基发展(现更名为“烯碳新材”)股票价格,获利252.89万元。2013年末,银基发展通过定增,主业从房地产业务转型为烯碳研发,并更名为烯碳新材。
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的隐秘操纵手段,最终还是没能逃脱证监会的法眼,证监会认定,唐汉博这一操纵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因此,下发了没收违法所得和5倍罚款的顶格处罚。共计1517.34万元。
8月1-2日,唐汉博悄悄买入银基发展,8月6日,唐汉博开始卖出获利,在这个过程中,为了稳定股价,唐汉博在远低于市场成交价的位置,申报买入1884万股,给市场造成有大资金托市的假象,但唐汉博每次都及时撤单,实际成交仅有24.5万股。
在9月10日之前的时间里,唐汉博如此反复,总共进行了四次类似的操纵,并最终全部抛售,获利252.89万元。
唐汉博恰是用这种反复交易、频繁撤单、虚假申报的办法,影响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判断,从而割韭菜赚钱。
市场分析认为,之所以没有把唐汉博类似的操纵市场案移交公安机关,主要原因是现在的证券法标准,是按照此前坐庄的标准来界定操纵市场,而按照坐庄的标准则意味着持股比例很高,这对于唐汉博类的案件并不合适。不过,证券法修改之后的标准会降低,未来将会有更多的操纵市场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比如徐翔。2016年11月10日,徐翔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被提起公诉。2016年12月5日,徐翔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开庭,2017年1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徐翔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半,罚金110亿元。
而徐翔和唐汉博相比,恰恰就是其在很多操纵的股票中,其持股比例相当高,如宁波中百,徐翔旗下的西藏泽添投资是第一大股东。
虽然唐汉博未受刑罚,但是逾12亿的罚款也足以让唐汉博倾家荡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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