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孙韬 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央环保督察让公众充满期待,但媒体发现在一些地方督察组前脚刚走,一些地方的污染企业马上就死灰复燃,继续肆意违法排污,气焰嚣张。请问陈部长您有没有发现这个情况,对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谢谢。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谢谢你的提问。中央环保督察是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试点,也完成了两批督察,第二批已经基本结束。今年还有两批,相关工作正在准备工作之中。从已经开展督察的16个省份情况来看,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
有三个方面:第一,提升了地方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刚才我讲,就是通过督察,强化地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各级省委省政府和部门对这次督察深受触动,有的领导跟我讲,这次督察是一场触动灵魂的督察。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受到了警醒,强化了环保责任的落实。
第二,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有很多报道,我在这里就不讲了。第三,推动地方建立环保的长效机制。在中央督察效应带动下,目前全国21个省份出台了有关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的文件,把各部门的环保责任明确了。24个省份出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24个省份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其余省份也在制定和征求意见之中。这些文件的出台,压实了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环保责任,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察的大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四个方面措施,逐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不折不扣地完成督察任务。今年我们要完成其余省份的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还要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逐步构建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主体,对地市环保督政为基础,专项督查和“回头看”为辅的全方位系统化的督察工作体系。第二,继续推进地方地市级的环保督察工作。地市层面跟中央层面督察,着眼点会各有侧重。地市级主要解决目前县区一级的环保责任问题,这是目前工作的难点和弱点。通过两级督察体制的形成,推动形成上下同欲、同向发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三,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作为一个改革方案,我们在国务院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个《环境保护督察条例》,把它上升到法制层面,把它制度化。
第四,加强督察能力建设。在中编办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现在已经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中央督察组和将来所有的督政任务都由督察办公室来承担,来统筹。我们也要把相应的环保部内部的一些人力调动到这方面来,推动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