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日对外公布《“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是什么?“均等化”的内涵是什么?规划有哪些特点?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保障最基本的民生需求
问: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编制实施规划,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落实,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兜住基本民生网底的制度要求,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任务的重要支撑,对于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公平、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推动全体人民共同迈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是什么?
答: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也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底线”。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考虑到政策延续和财政保障能力,规划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与“十二五”保持一致,即为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八个领域。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在其他相关规划中体现。
确保贫困地区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是什么?
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
推进均等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十三五”时期,按照中央脱贫攻坚目标,必须重点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从而达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目标。
问:“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
二是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更加明确并实现动态调整。
三是保障机制巩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四是制度规范基本成型。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基本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十三五”聚焦推进均等化
问: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存在哪些短板?规划有哪些特点?
答: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突出表现在: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硬件软件不协调,服务水平差异较大;基层设施不足和利用不够并存,人才短缺严重;一些服务项目存在覆盖盲区,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体制机制创新滞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
规划紧扣“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将“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聚焦为推进均等化。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础性规划。规划明确了各级政府应当提供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保障标准,使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基本服务和保障职责具体化、常态化,也有助于社会监督。
二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性规划。规划紧扣脱贫攻坚目标,突出对贫困地区和特定人群的重点扶持、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推进城乡、区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是构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系统性规划。规划首次设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专章,以制度建设统领主要民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推动中国特色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同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明确各领域具体服务项目和国家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以此作为政府履行职责和公民享有权利的依据。
四是增加有效供给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创新性规划。规划建立统筹协调、财力保障、人才建设、多元供给、监督评估等五大实施机制,在强化政府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广大群众更加方便可及地获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