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 黄国平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影响和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当前,在我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稳增长,稳就业,促创新,活跃经济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央重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在不同时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取得成效。然而,民营企业融资“难”和“贵”问题依然突出。在制度层面上,构建科学合理、操作可行且按市场化规律运行的中国特色普惠金融体系,可能是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破解包括民营和小微经济在内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
《意见》指出,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此举将确保资金能够流向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普惠金融发展理念在于以人或人类社会为本,强调一切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群体都应享有金融服务的平等机会,实质是金融资源获得权的公平(包括融资权的公平、投资权的公平、金融服务质量的公平等)。这意味着,在普惠金融体系框架下,民营经济具有获得平等金融服务的制度保障。
普惠金融是整体引领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发展方式。可持续的发展既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也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必然路径。只有实现普惠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才有能力和条件为最广泛的社会大众提供公平、合理的金融服务。同时,也只有发展普惠金融,实现金融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才能实现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意味着,在可持续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下,对民营和小微经济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必须采取市场化方式对宝贵金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中证网和中国证券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