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日前发布,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2018年10月1日起已先行执行起征点和累进税率调整,至此,新一轮的个税改革将全面实施。
2018年前11个月,消费出现增长放缓。1-11月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1%,较去年下降1.1个百分点,剔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速为5.8%,较去年下降2个百分点。个税改革节约的个税增加了居民获得的收入,有助于稳定消费。笔者估算2018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6500元/月,假设足额缴纳社保,考虑到专项抵扣部分项目不能夫妻共享,部分项目需要子女分摊,部分人群暂无子女或父母年龄未满60周岁等因素,假定专项抵扣3000元,最终估算宏观上全国个税节约大约3000亿元左右,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接近0.8%。当然,实际结果中,节约的个税将有一部分被储蓄,不一定都会被消费。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未来企业增值税有望调降。如果企业增值税调降,部分商品价格也有望出现下降,相当于消费者和企业分享红利,也有助于稳定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