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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优化摘牌制度 “强制摘”利于“出口端”建设

证券日报

  “新三板摘牌制度改革在强化新三板承上启下定位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场间的层级关系,‘因地施策’的制度安排更易形成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应。”2月4日,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1月29日,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分别发布《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李湛认为,从近年来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情况以及当前新三板市场的存量企业特征来看,新三板已经成为贯通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键枢纽。

  据了解,全国股转公司重点围绕挂牌公司财务真实性、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合法合规性、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在现行未按时披露年报或半年报、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情形的基础上,新增12种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对违反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业绩标准等规定的企业实行摘牌,有助于去除新三板‘病灶’,进而改善新三板流动性和融资功能。”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强制摘牌完善了出口端的制度,有利于提升新三板公司整体质量,改善新三板市场的投资环境,通过新增四大类12种风险较高的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一定程度上帮投资者规避了选股风险,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另一方面强化出口端也能够迫使企业加强经营和质量管理。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显示,2020年全年,共有903家公司在新三板市场摘牌。其中,114公司被强制摘牌;36家公司转板摘牌;753家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从上市情况来看,摘牌后在A股申请上市的公司有33家,其中在主板上市的有3家;中小板2家;科创板15家;创业板13家。

  陈雳表示,2020年新三板中终止挂牌的企业中绝大多数公司是主动申请终止挂牌,占比83%,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挂牌公司出现财务困境,难以维持挂牌每年所需要支付的各种花销,因此选择主动摘牌;二是新三板融资环境近年来虽有所改善,但整体融资难度依旧较高,流动性相对较差,部分优质企业被上市低估,无法满足企业高速发展需求。

  对此,李湛表示,2020年主动终止挂牌企业数量和强制终止挂牌企业数量呈现双增长态势。目前,除了新三板内部升降级外,精选层允许挂牌满一年且符合板块上市条件的公司转入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新三板的转板上市机制将帮助中小企业打开进入资本市场发展的通道,且有望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今年开年新三板市场再度出现摘牌潮,《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显示,截至2月4日,今年以来共有177家公司在新三板市场摘牌。其中,50家公司被强制摘牌;127家公司申请终止挂牌。

  陶金表示,今年以来,配合新三板制度持续改革,强制摘牌数量和占比明显上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未来新三板监管强度持续的政策风向,有助于促进新三板更加有效发挥科技企业融资和竞争激励作用,进一步将新三板打造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环。

  此外,谈及与新三板终止挂牌的机制完善的配套措施还有哪些可以加强?陈雳认为,新三板终止挂牌是保障新三板企业质量,最终目的是让新三板企业能够更好实现挂牌融资,推动企业发展。因此还需要为新三板引入流动性,一方面可以通过推动设立更多新三板投资基金,解决一些优质的新三板企业的融资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的互联互通,对于优质企业,推动实现转板上市,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推动企业发展;而那些经营不善、被市场淘汰的公司则可以通过过渡到新三板来完成退市流程。

  在李湛看来,需进一步优化调整精选层再融资配套业务政策以实现板块衔接。

  当前新三板市场的再融资政策没有对精选层做出差异化调整且与创业板存在较大差距,随着科创板相关政策的落地,希望精选层再融资政策也将加速制定并出台,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板块之间的有效衔接。(孟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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