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神州优车信披违规 相关责任主体受到纪律处分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盛波)18日,新三板公司神州优车发布公告称,2021年1月15日,2019年1月,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发出的《关于给予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就信息披露违规对公司相关责任主体予以纪律处分。

  公告称,神州优车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长盛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沃”)67%股权,并不晚于2019年1月17日控制了北京宝沃。神州优车在2019年一季报和半年报披露的财务报表中未将北京宝沃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其少计资产比例分别超过58.32%和64.05%。

  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6.3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神州优车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陆正耀、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良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时任董事、执行副总裁王培强、曾任监事、法务总监亓琳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公司主要通过B2C运营模式从事互联网专车业务,并充分利用行业资源积累及协同效应进一步拓展汽车产业链的其他业务。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