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精选层开市首日违规减持 宝源胜知投资遭遇监管“三罚”

国际金融报

  面对私募机构信披违法违规等行为,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强。

  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海宝源胜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宝源胜知投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合计共罚款70万元。据悉,这已是宝源胜知投资因这一违法事实,第三次被采取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监管执法机构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执法力度逐步强化。本案的处罚,将加大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成本,对资本市场起到震慑作用。

  三张监管函

  对于宝源胜知投资的信披违法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直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宝源胜知投资作为新三板精选层公司“同享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首日(今年7月27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同享科技共计8万股,成交金额112.91万元。但宝源胜知投资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其实,在此之前,宝源胜知投资已因上述原因被采取了两次监管措施。7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称,宝源胜知投资的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因此对宝源胜知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及限制证券账户交易3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

  随后,江苏证监局也对该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月28日,江苏证监局发文称,对宝源胜知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吸取经验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江苏证监局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事后宝源胜知投资的积极补救行为,使得江苏证监局对其从轻发落。江苏证监局表示,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及减持金额较小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事发后,公司自愿锁定同享科技股份6个月并及时修订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主动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属于按规定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宝源胜知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帆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中基协备案信息,宝源胜知投资成立于2010年9月,并于2015年1月备案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截至目前,旗下共有3只产品。

  对市场起震慑作用

  那么,信披违法违规行为,其社会影响恶劣性体现在何处?

  对此,中债登前法律顾问、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柯荆民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公司中,权益变动违规最多,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和公司治理违规。信息披露违规往往是预备行为,可能为进一步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提供条件。因此,保持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特别重要。”

  同时,上述案件也表明了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私募基金专业律师贺俊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道:“宝源胜知投资因违规减持(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了新三板精选层的首张‘罚单’。虽然新三板精选层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但仍然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并接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监管。全国股转公司为自律管理机构,证监会派出机构则为监管执法机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处罚事件涉及的‘减持新规’于2020年4月30日由证监会发布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当中。”贺俊进一步表示,“证监会出台‘减持新规’表明,新三板精选层的监管进一步比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证监会对新三板精选层的重视程度,以及严厉防止初期套利的监管决心。”

  此外,该事件也将对市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贺俊指出,新三板精选层公司均应当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进行各项工作,不仅是信息披露,也包括对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其他管理制度等行为的规范。合法合规是硬道理,精选层企业只有将合法合规摆在第一位,才会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实现稳健持续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存在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柯荆民提到,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特别把证券市场透明度和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为重点举措。对包括信披在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是监管执法机关全面落实国务院的上述《意见》的必然要求,也是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本案的处罚,可以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