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传播称2年未联系周立波 揭穿当年招股书夸大事实
■本报见习记者 谢若琳
1月20日,中国“名嘴”周立波在美国被控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管制药物等四项罪名,一时间引发舆论哗然。
明星背后一直不乏资本身影,周立波也不例外。2014年以来,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量传播)先后两次寻求登陆资本市场,最终于2015年挂牌新三板。彼时,周立波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
对此,能量传播董秘奚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周立波)一直居住在国外,所以最近2年也没有联系。”也就是说,能量传播挂牌时,就已经与周立波没有合作关系了。
但是,记者发现,能量传媒在2015年的《招股说明书》中明确表示,公司与周立波签订的合作协议是2011年至2015年的长期合作协议,约定由其担任《壹周立波秀》栏目的主持人。
对此,有分析师坦言,能量传媒挂牌时,可能与周立波已经分道扬镳了,但是为充实公司背景,仍然刻意夸大与周立波未来合作的期许。
能量传播挂牌新三板
周立波位列前十大股东
2014年5月份,能量传播谋求IPO,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根据当时的《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募资2.32亿元。该公司拥有陈鲁豫、周立波等明星股东,其中,陈鲁豫持有能量影视325万股,占比5.57%,排名第三;周立波持有200万股,占比3.43%,排名第七。
值得一提的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能量传播明确表示,公司与陈鲁豫、周立波自合作时起即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陈鲁豫、周立波均希望同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吸收入股的方式进一步巩固了各方间的合作关系,上述两人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极小,即使出现违约情形,公司也能够在相关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发展和本次发行上市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除《鲁豫有约》和《壹周立波秀》外,陈鲁豫、周立波还分别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担任《超级演说家》栏目导师和《小崔说立波秀》等栏目主持人,合作关系更加紧密; 借助于自身品牌影响力的快速提升,公司积极开发新的大型栏目产品,加强纪录片、 品牌服务和电视剧业务的团队建设和业务开拓,如上述两人于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约,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能量传播表示。
也可以理解为,能量传播与周立波关系十分牢固,周立波轻易不会辞职。
可是,事情发展并不顺利,能量传播IPO未果,随即转战新三板。2015年9月份,能量传播成功挂牌。周立波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位列第九大股东。
对此,奚巍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能量传播的股东越来越多,“目前已经有80多位股东,他(周立波)只是其中之一。”
能量传播急于撇清关系
直接“打脸”招股书
值得一提的是,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奚巍明确表示,公司不但2年没有联系过周立波,而且已经不录制《壹周立波秀》了。“我们已经有2年以上没有做《壹周立波秀》了,现在主营业务包括《鲁豫有约》、《演说家》等。”
这样的说法,与2015年9月份,能量传播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的说法大相径庭。
根据能量传播的《招股说明书》,公司与主持人和导师嘉宾的合作方式有两种形式,分别为:长期合作和单次合作。必须强调的是,能量传播只与2位艺人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其中之一是周立波。“公司约定,由周立波担任《壹周立波秀》栏目的主持人,合同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周立波录制《壹周立波秀》的报酬是每集5万元。”
翻查《招股说明书》不难发现,《壹周立波秀》是能量传播的两大王牌作品之一。“公司与拥有周立波唯一演艺经纪权的清口工作室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并吸收周立波成为公司股东,双方将为《壹周立波秀》节目及其延伸品牌的创意、策划、制作、推广而长期合作。”能量传播表示。
这与奚巍的解释明显不符。按照奚巍的说法,能量传播已经2年以上未与周立波合作过。问题是,与如此重要的艺人终止合作,能量传播一直未曾公告,甚至没有明确表示过“周立波有终止合作的意向”。
2015年年报中,能量传播还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创意制作的栏目主要有访谈类栏目《鲁豫有约》和《首席夜话》,脱口秀栏目《壹周立波秀》,大型季播真人秀栏目《超级演说家》、《我为喜剧狂》、《我是演说家》、《鲁豫的礼物》,大型生活服务类栏目《全是你的》,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和经济资讯的《今日中国》,网络栏目《诡故事》、《白话好莱坞》等。”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分析师认为,周立波吸毒风波后,能量传播急于撇清关系,“可能是口不择言,也可能是一时着急说了实话,戳穿谎言。毕竟只有谎言,才能维持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