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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首推中国人寿城镇农民工小额保险保障项目

分享到微信2013-08-20 19:54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每天几分钱,放心一整年。”简单实惠的小额人身保险对于农民工来说,是花小钱买大放心。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首次尝试为城镇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小额保险保障,拓展了小额保险服务城镇低收入人群的新领域。这是中国人寿继在江苏南通、北京房山等地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险保障之后,又一次有益尝试。
  近年来,随着浙江省经济迅猛发展,大量流动人口赴浙务工。为适应新时期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管理需要,加速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温州市成立了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将外来务工的流动人口改称为包容性强、涵盖面广的“新居民”,以消除本地居民与流动人口的隔阂、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新居民队伍数量庞大,根据平阳县的统计数据显示,平阳县现有在册新居民14万多人,90%以上的新居民职业以务工为主。
  新居民促进了地方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发展,同时也是最易受伤害的低收入群体。为了进一步增强新居民的人身保障,提高其居住安全性、生活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平阳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与中国人寿平阳支公司签订了《平阳县新居民居住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为新居民提供保障性高、责任范围广、保费低廉的小额保险保障方案。保障方案涵盖了意外伤害、意外医疗、猝死责任三大方面,新居民每人每年在保障计划内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2万元的猝死责任保障、200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障。这些保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主和新居民在工作、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责任风险,确保新居民安居乐业,突显了对新居民的人文关怀。在平阳县的成功示范下,下一步温州全市范围将逐步推广这种政企协作的城镇新居民小额保险。
  2012 年7月,中国保监会通过《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将小额保险服务人群由农村居民扩大到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为了使城镇特殊贫困人群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中国人寿选取了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展“城镇小额保险”试点。2012年11月在江苏省南通市首签城镇优抚对象小额保险第一单,2013年5月在北京市房山区启动城镇低保人群小额保险保障工程,日前,又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为城镇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小额保险保障。自此,中国人寿对保监会全面推广方案中新增的三类城镇地区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保险服务方式进行了有益尝试,为广大城镇地区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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