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城镇小额保险第一单”在江苏南通签出
小额保险一直致力于服务低收入群体,助力民生。继四年多的农村试点之后,小额保险又开始惠及城镇低收入群体。2012年11月,中国人寿在江苏南通首次尝试为城镇低保失独家庭提供小额保险保障,签发了“城镇小额保险第一单”,拓展了小额保险服务低收入群体的新领域。
作为国有大型金融保险企业,中国人寿始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使命,通过积极拓展小额保险业务,大力探索提高低收入群体风险保障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途径。自2008年6月起,保监会《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正式出台,截至2011年末,数据显示,中国人寿已为全国24个省、区超过4438万人次提供了8366亿元的保险保障。小额保险承保人数为2008年承保人数(238.3万人)的8倍,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2012 年7月,保监会通过《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将小额保险销售地域扩大到全国范围,服务人群由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扩大到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面对城镇特殊贫困人群,中国人寿选取了经济较为发达的江苏省南通地区开展“城镇小额保险”试点。江苏南通公司在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业务的实践基础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为民服务的精神,与南通市政府合力推动为城镇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额保险服务。针对该市港闸区享受“低保”待遇的失独家庭,由政府部门出资购买小额保险保障。保障计划涵盖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特定疾病、住院补贴等四大方面,失独家庭每人每年在保障计划内可享受1万元的特定疾病保障、1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1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和50元/天的住院津贴保障。这些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失独父母抵抗意外伤害和疾病风险的能力。首批试点范围为港闸区失独家庭成员,下一步将在南通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
按照民生优先、富民惠民的政策取向,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作出全面部署。城镇低保人群、优抚对象等生活水平相对较低,应付灾害和抗风险的能力较弱,对保险保障的需求更强烈。中国人寿继续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更加关注民生,大胆探索小额保险服务城镇低收入人群的新模式,解民生之忧,努力把小额保险业务打造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暖心工程”,为广大城乡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筑起一道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