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新规即将实施 济安金信发布私募一季度评级报告

张舒琳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舒琳)2024年4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新规即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备受行业关注。7月18日,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发布《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评级白皮书》和《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季度评级报告》,指出《运作指引》剑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与发布的行业痼疾,将大大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过去6年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评级历史结果显示:私募混合型产品整体弱于公募,私募债券型产品明显优于公募。

  不同于公募基金的高度规范化和透明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较少,投资者在了解基金的投资策略、持仓情况和历史业绩时,往往需要依赖管理人的自愿披露,这就导致管理人在业绩披露上存在一定主观性,倾向于突出产品表现良好的数据,而隐瞒或弱化亏损和风险。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存在个别机构利用片面获取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评价甚至排名,也催生了当前很多行业乱象:产品夸大短期收益率、各种不规范榜单频出,产品评价标准不统一、过程不透明、结果不严谨,令投资者难以辨别。

  即将实施的《运作指引》第六条明确规定:“除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合格投资者、符合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作为正式备案的基金评价机构,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发挥基金评级的专业价值,承担起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数据采集和评价的责任及义务。当私募基金产品数据披露正规化并达到一定数量后,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会借鉴公募基金评价方面的经验和理念,刻画私募基金自己的评估体系和评价维度,从而形成“私募私评”的框架。

  《白皮书》称,对于私募基金这类监管体系正在逐渐完善当中的金融产品,借鉴公募基金评级的发展经验,有助于建立规范化的私募基金评价体系,这对私募基金乃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鉴于私募产品信息披露程度较低、产品形态非标准化导致的评价标准不统一、过程不透明、结果不严谨的现状不利于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济安金信开创性地运用“私募公评”的方法,运用专业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对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收益、风险等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基金信息。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