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操纵ETF变相T+0“灰幕”:“披着ETF套利的皮 行T+0自成交之实”
证监会的四起处罚再次将操纵ETF以实现股票T+0回转交易这一手法推上了风口浪尖,被罚金额最高超过千万元。
不过,相比起巨额罚单,量化私募从业者更关注的是此时的处罚是否会给正常的套利策略蒙上灰色阴影。
“这次处罚的四起案件,表面上用的是ETF套利的方式,但做的却不是ETF套利的事情,本质是突破T+1的限制,实现了个股的T+0和自成交,这才触犯了监管底线。它与正常的ETF套利压根儿不是一回事。”一位资深量化私募总经理祁鸣(化名)急切地想为ETF套利策略“正名”。
操纵ETF:变相股票T+0再被罚
1月23日,证监会接连公布四起因操纵股票ETF形成不公平交易而被行政处罚的案件。杭州阳昊投资、福建道冲投资,以及个人投资者封建华、王永柯,分别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间进行不同ETF的产品交易,影响其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
其中,阳昊投资在涉案期间操纵50ETF、180ETF、深100ETF共3只ETF产品,道冲投资操纵深100ETF、中小板ETF、中小300ETF共3只ETF产品,均产生交易亏损,相关责任方分别被证监会处以50万元和160万元的罚款。
封建华操纵商品ETF、超大ETF、非周ETF、红利ETF、金融ETF、能源行业ETF、消费ETF、央企ETF、治理ETF共9只ETF产品,王永柯操纵创业板ETF、深红利ETF、深100ETF、中小板ETF共4只产品,在交易期间非法获利501万元和453万元,证监会采取“罚一没一”的原则,分别对二人罚没1002万元和906万元。
实际上,这并非证监会第一次对操纵ETF的行为进行打击。2018年10月,北京礼一投资、济南华尔泰富投资等私募机构也曾因为操纵ETF获利而被证监会处罚。其中,北京礼一投资在44个交易日内,操纵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的50ETF相互交易的总额为39亿元,影响50ETF交易量,相关责任方共被处罚130万元;济南华尔泰富在29个交易日内,操纵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深100ETF交易,影响深100ETF交易量,非法获利2063万元,华尔泰富投资因此被没收非法所得、并被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其实控人和总经理也分别被罚款30万元。
当然,上述涉事公司及当事人均提出了申诉意见,主要集中在操纵市场并非其主观目的;ETF具有难以被操纵的特性,账户内自成交的行为事实上无法误导其他投资者,当事人交易行为未造成异常或虚拟的ETF交易量,实际效果并未构成操纵市场;处罚过重等。
证监会根据实际掌握的证据,对上述申诉意见不予采纳。证监会认为,上述涉案公司及个人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多只ETF交易的行为,对相应ETF产品交易量造成了影响,放大了同期成交量,干扰了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同时,账户组相互交易的行为掩盖了市场真实供求关系,扭曲了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上述行为被《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明确禁止,符合操纵行为的特征。
另外,ETF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交易产品和交易机制的选择,投资人可以进行正常的申赎套利机制,但相关交易不能违反法律和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上述机构通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实现了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赎回,并通过卖出赎回的股票,变相实现股票T+0交易。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实施细则》的明确规定,亦构成与在股票市场按照T+1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其他投资者的不对等交易,形成了不公平的交易机会。
“不难发现,上述案件中有很多相似点:其一,操纵的都非大热门的ETF如沪深300ETF,其中不少还是非常冷门的ETF种类;其二,利用多个账户之间对倒交易影响ETF交易量,案件中当事人操纵的ETF交易量均超过其当日市场交易总量的5%;第三,涉案期间都是在市场大幅波动的时刻,上述被曝光的6起案件大多发生在2015年6月15日至8月中下旬期间。”祁鸣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