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到2020年,青岛市老龄人口将达总人口的23%以上,2027年将达30%,养老保险金潜在支出很大,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负担系数逐渐增大,如何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持续保值增值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青岛市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基金保值增值计划。
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夏伟丽指出,截至2012年4月,全市参加各类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13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791万人。同时,青岛市2011年下半年启动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自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全市共为62019名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40余万元。
同时,据介绍,目前青岛市企业五险一金征缴额和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年均增幅达23%和36%,2011年分别为201亿元和107亿元,医疗保险基金也有结余。
虽然目前全市社保基金的总体发展状况良好,但从长远来看,社保基金支付存在一定压力。一方面是全市老龄化问题比国内其他地区更趋严重,预计到2020年,青岛市老龄人口将达总人口的23%以上,2027年将达30%,养老保险金的潜在支出很大;另一方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负担系数逐渐增大,缴纳社保费的人数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逐步减少,领取待遇的人数则越来越多。
为此,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持续保值增值。针对青岛未来存在的基金支付压力较大的问题,未雨绸缪,采取市财政预算拨款等方式,探索建立全市社会保障基金,确保社保基金支付能力持续、平稳。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基金保值增值计划,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等补充性社会保障制度,减少基金在积累期内的贬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