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观察:集体诉讼首案启动 司法良方祛除沉疴
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迈出第一步。广州中院日前公告,康美药业案由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作为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证券集体诉讼首案启动意味着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从设计走向实践,也是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求的具体实践。未来集体诉讼有望逐步常态化开展,充当维护投资者权益、震慑证券违法行为的利器。
证券集体诉讼首案正式启动意味着制度从设计走向实践。去年3月1日施行的新证券法为集体诉讼制度确立提供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去年7月发布的司法解释进一步解决了集体诉讼中的诸多实践难题。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首案启动,有利于通过司法制度创新带动金融市场生态改善。同时,通过一揽子解决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群体性、涉众型纠纷将得到高效、妥善化解,社会综合治理效能有望大幅提升。首案启动也有利于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赔偿,而通过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的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将大幅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有效解决中小投资者起诉难、维权贵的难题。
证券集体诉讼首案正式启动也是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求的具体实践。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证监会公开表态支持首案落地,释放了对证券违法活动“零容忍”的高压信号。我国证券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当遭遇证券违法行为侵害时,由于非常分散、单个投资者索赔金额较小等原因,许多投资者无奈沦为“沉默的大多数”。集体诉讼制度的落地,将是医治司法救济沉疴的一剂良方。新证券法中明确“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证券集体诉讼机制,“聚沙成塔”的赔偿效应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资本市场的违法者今后不仅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还有可能“赔得倾家荡产”。正如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所言,治理财务造假,行政罚款多少不是最主要的,后续的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构成了立体化的惩治体系,这更为重要。
第一案之后,还会有第二案、更多案……在各项制度机制持续完善的预期下,集体诉讼将逐步常态化开展。
天助自助者。保护投资者利益固然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保障,但更需投资者专业水平的提高。需要注意的是,康美药业案中,不是所有的投资者损失都可通过集体诉讼追回。另外,最终能获赔多少,还要考量被告的赔付能力。因此,投资者要自觉强化“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和理性思维,吸取教训,投资切忌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