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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 废止92项文件

新华网

  新华社深圳6月22日电(记者吴燕婷)记者22日从深交所获悉,深交所集中发布整合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其中主板(含中小板)11件,创业板12件,标志着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优化工作基本到位。

  据悉,2019年初,深交所全面启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适应性评估优化工作,制定“路线图”和“施工表”,积极推进规则“立改废释”。

  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则优化工作历时一年多,分三步对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的架构、内容、形式进行了重构。

  第一步,构建三层规则体系,明晰规则定位。废止深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部备忘录,进一步简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层级,形成更加简明易行、透明高效的三层规则体系。原备忘录中的实质监管要求提升至信息披露指引,运行成熟的进一步纳入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而业务操作流程相关的内容则整合至办理指南。

  第二步,完善规则内容,满足市场需求。平衡披露效果与成本,修订完善规范运作指引和18件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求的管制,切实为企业减负。

  第三步,重构办理指南,提升使用体验。遵循专项业务脉络,按照业务类型设置了发行上市流通、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股东大会、公告格式及通用信披业务操作等六类办理指南。当中,为配合创业板再融资注册制落地,及时推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5件发行上市流通类办理指南,服务上市公司高效便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据悉,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先后修订完善创业板的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整合优化深市主板、中小板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修订制定25项行业和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制定发布23项业务办理指南,废止92项备忘录、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文件。以上市规则为核心,以规范运作指引、行业和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等为主干,以办理指南为补充的三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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