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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证监局:深入推进新证券法学习宣传 营造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生态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天津证监局9月16日消息,为深入推进新证券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有关各方对新证券法及资本市场的理解和认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天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由天津证监局、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金融局、天津市国资委主办,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的新证券法培训当日举行。

  本次培训采用现场培训与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辖区59家上市公司、27家拟上市公司、30家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律师从业人员等约300人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参加了现场培训。辖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企业、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共2600余人通过收看网络直播的方式参加培训。

  天津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毛寒松在培训开班仪式上致辞表示,这次证券法修订,将党中央关于资本市场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律制度加以体现、加以固化,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历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要以贯彻实施新证券法为契机,学习好、宣传好、遵守好、运用好新证券法,共同开拓天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良好局面,并对各市场参与主体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新证券法作为一部改革法,以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为龙头和标志,为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希望天津市各有关方面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证券法的改革理念,紧紧抓住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窗口期,加快企业培育、上市、挂牌和融资的步伐。二是努力提升法律责任意识。新证券法显著提高了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法律责任追究。各市场主体要深刻认识新证券法的法律责任,学懂规则、提高认识,敬畏市场、敬畏法律,明晰法律底线和法律责任,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三是就切实守法规范向各有关主体提出倡议。辖区上市挂牌公司要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上市挂牌公司董监高切实担起公司规范发展的主体责任;上市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按照资本市场规矩,规范自身行为,决不侵害公司利益,支持上市挂牌公司规范发展;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崇尚专业,充分发挥市场“看门人”责任。

  此次培训邀请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陈黎君作题为“新证券法修订情况报告”的授课,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级法官郑勇作题为“新证券法民事责任与司法审判”的授课。

  天津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天津证监局将继续做好新证券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新证券法在辖区得到有效落实,凝聚合力营造天津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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