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大幅提升对新经济企业包容性
资本市场期待已久的创业板改革方案已正式揭开神秘面纱。针对创业板的功能定位和上市企业特点,方案作出针对性和差异化上市制度安排。
在业界看来,改革后创业板定位明确,从发行条件来看,允许特殊股权结构和红筹企业上市,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大幅提升包容性,利于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企业。
标准差异化 亏损不再是障碍
“同此前科创板改革一样,创业板此次也采用了更为灵活的上市标准,包括净利润、市值+净利润+营业收入、市值+营业收入等多套指标,放开了盈利限制。”华菁证券投行团队对上证报表示,这更加符合新经济企业的发展规律,凸显对新经济企业的包容与支持,并助其在发展关键时期获得资本市场有力支持。
对于一般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至少要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 万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某资深投行人士分析,第一条标准有具体盈利门槛要求,主要针对市值不高但盈利水平尚可的企业。第二条标准要求盈利为正,但对具体盈利数字没有要求,主要针对研发费用较高,但已经起量的科技型企业。第三条标准则完全没有提“盈利”,只规定了市值和营收指标,但市值要求较高,这套标准为一些利润为负的高科技“独角兽”企业,提供了创业板上市的可能性。
发行程序透明 估值顾虑消除
在一些投行人士看来,注册制下创业板审核程序公开透明,市场化发行的程度会大大提高。创业板发行上市主要分为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注册两大核心流程。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深交所审核通过后,深交所将审核意见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类似科创板,交易所审核过程中,行业咨询专家库负责为发行上市审核提供专业咨询。
在发行过程中,采用市场化定价发行,可以打消新经济企业的估值顾虑。在华菁证券投行人士看来,新经济企业的持续高增长伴随着估值的持续攀升,而过去A股市场对企业的发行定价水平有一定限制,新经济企业会存在不同程度的一二级市场估值倒挂。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明确构建市场化的发行承销制度,对新股发行定价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创新企业可以市场化定价融资,这无疑将有力地打消企业的估值顾虑。
支持红筹回归 国际化步伐加快
通过CDR的形式让红筹企业回归A股,是科创板推出后的股权流通新探索,而本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再次给予红筹企业上市优化条件,提升包容性。按照相关规则,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将获支持上市。
华菁证券投行团队表示,本次创业板改革明确了对红筹企业或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的上市要求,有效解决了新经济企业上市的重要政策障碍,无疑为处在高速成长期的中国新经济企业登陆或回归境内资本市场,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