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商务部、海关总署:8月1日起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王舒嫄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舒嫄)商务部网站7月3日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干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其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其中,镓相关物项包含氮化镓、砷化镓、铟镓砷等;锗相关物项包含磷锗锌、锗外延生长衬底、二氧化锗等。该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