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明确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的条件
刘杨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杨)6月16日,国家能源局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近日印发。其中明确,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签署项目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二是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三是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或高压供用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