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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投资者诉泽达易盛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

王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可)据上海金融法院消息,上海金融法院4月28日受理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被告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应、应岚、隋田力、王晓亮、姜亚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投资者共同诉称:被告泽达易盛应对因欺诈发行等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余十被告分别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证券发行时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

  上海金融法院将依法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开通投资者专线,便利投资者就案件有关事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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