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为子公司光证金控提供担保金额15.15亿港元
李梦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李梦扬)光大证券1月16日晚间公告称,为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光证金控”)提供担保金额为15.15亿港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11亿港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公告显示,根据公司与光银香港签署的《保证合同》,公司以内保外贷的方式,为光证金控向光银香港申请的12亿港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3年;根据公司与上海银行浦西分行签署的《保函授信合同》及本笔《保函申请书》,公司向上海银行浦西分行申请,由其为光证金控向上海商储银行办理的3亿港元贷款出具融资性保函,公司向上海银行浦西分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15亿港元,担保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2年。
被担保人光证金控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国际会计准则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光证金控总资产115.88亿港元、净资产14.54亿港元、负债总额101.34亿港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73亿港元、净利润0.23亿港元。
公告称,本次光证金控开展合计15.15亿港元借款是为置换存续债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