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
赵白执南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6月29日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为保障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上限时,成品油价格阶段性不再上调,中央财政对炼油企业给予相应价格补贴。补贴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以10个工作日(与成品油调价窗口期相对应)为一个周期计算,补贴标准为该周期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应调未调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