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宋维东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6月28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哈尔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辐射力和带动作用。根据该政策,经认定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纳入市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至10亿元的,认定当年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