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赵白执南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5月19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称,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