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市公司若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21年报 可申请办理延期至4月30日前披露
黄一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3月27日晚,上交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方面,上交所表示,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可以向该所申请办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通知要求确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或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困难的公司及时联系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