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上交所对ST中安及其实控人等予以纪律处分

乔翔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乔翔)ST中安3月9日晚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对ST中安、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经查,公司存在四方面违规行为:一是未及时披露“班班通”项目发生的重大变化,导致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二是“智慧石拐”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三是BT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收入未按公允价值计量,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四是重组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承诺方未履行承诺。

  对此,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ST中安、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时任董事长黄峰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涂国身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朱晓东,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邱忠成、时任独立董事殷承良、蒋志伟、常清予以通报批评。此外,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杏兴予以监管警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