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初步形成了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态势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表示,在人口流入较多的40个重点城市,2021年已经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预计可以解决近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初步形成了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态势。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各方面主体参与的热情还是比较高。据统计,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了 70%。
2022年,住建部将继续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从目前的统计看,全国将新筹集240万套,比2021年有大幅度增长。要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是要抓好六个落实。
一是落实好土地的支持政策。主要还是在五个方面发力,就是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土地来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方面,各地都有很好的实践。比如,北京就是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上海支持科研单位、高校等利用闲置土地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广州还特别支持租赁企业利用非居住的存量房屋改造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这当中,不变更土地的使用性质,也不要求补缴土地价款,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能够比市场同地段、同品质价格略微低一些创造条件。
二是落实审批流程的再造和简化。这个主要是通过各级政府通过联审方式,出具项目认定书,相关部门按照项目认定书加快办理。上海等21个城市都已经开展了联审机制,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效率。
三是落实中央补助。2021年,中央为40个城市在预算内投资补助了28亿元,2022年还将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
四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从2021年10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行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就是增值税原来按5% 税率征收的,现在减按1.5%计算;对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其他组织、个人和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产税由12%减按4%的税率来征收。
五是落实水电气价格政策。对于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来改建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一律按照居民价格来执行。
六是落实金融政策支持。目前,已经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列入了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同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