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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

董添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2月16日,教育部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开展校(园)长综合督导评估,要坚持正确导向,发挥督导评估的指挥棒作用,落实“五育并举”,坚持发展性评价,着力解决广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学前教育办园行为评估、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协调,避免增加基层负担。要体现因地制宜,既强化对校(园)长履职的统一要求,又充分考虑地区和学校的差异性,推动办出特色。要创新方式方法,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等方式,优化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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