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远洋集团与中国人寿订立金融框架协议

王舒嫄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舒嫄)12月16日,远洋集团(3377.HK)发布公告称,远洋集团与大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正式订立金融框架协议。中国人寿可根据其投资需求认购远洋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认购金额上限为三年内人民币150亿元或等值外币。新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将显著增强中国人寿与远洋集团在资本市场的协同效应,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共赢发展。一方面,中国人寿可以丰富投资品种,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远洋集团可以优化债务结构,为聚焦主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